“普通卡”办卡说明
日期:2015-03-01
一、办卡充值
办普通卡每张需付30元押金,最高充值额为1000元(暂定)。个人办卡每次充值额为20元、50元和50元的整倍数。
二、使用方法:付费时只需将卡在POS机收费感应区内轻轻碰一下,当听到“嘀”声后即可,此时POS机显示屏上显示的是卡内余额。
乘坐地铁、快轨、分段线路时必须在进、出站(上、下车)时各刷一次,否则卡将被系统锁住,如出现这种情况,该卡需按轨道交通运营规定处理后,方可继续使用。乘车时(地铁、快轨、分段线路除外)本卡可多人共用(限普通卡)。乘车刷卡后,当卡内余额等于或小于2元时,POS机有“请充值”的提示;当卡内余额不够支付一次车费时,有“请投币”的提示,此时乘客应该用现金付费。
三、退卡和换卡(暂行规定)
消费者可持卡片和押金单,在办卡充值点办理退卡。退卡时非人为损坏,将全额退还押金和卡内余额。退卡时经检验卡片属人为损坏的坏卡,不退押金。退、换集体办的卡需有办卡单位证明,退、换卡时,如果当时读不出卡内数据,则需十个工作日处理时间。
四、注意事项
明珠公用卡不记名、不挂失、请妥善保管。不要弯折、划刻、重压、水浸和利用硬物撞击卡片,不要将卡片接近高温、磁性物体。建议将卡片放在护具内。
五、友情提示
充值后,可在办卡充值点用检查机对卡内金额进行检验。车载POS机可保留最近十条交易记录,消费者用卡如有疑义时,可即时让司乘人员进行查验。
咨询电话: 大连银行:4006640099 公交集团办卡充值点:82475068
大连明珠公用卡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:84354879